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

孙杰

联席合伙人

广州 

136000707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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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业务中心 

执业/学习经历

南昌大学法学本科毕业,12年公安职业经历,公职律师(曾任),广州市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员,白云区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员,律所联席合伙人、刑事业务中心副秘书长,曾担任或担任多家行政机关、企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。

代表典型案例

1、协助张某某等14人控告深圳某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涉案金额总计260余万元,广州市公安局某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立案侦办;
2、协助某等多家快递公司控告深圳某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罪,涉案金额总计1000余万元,肇庆市公安局某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立案侦办;
3、协助吴某某控告邹某某、陈某某涉嫌诈骗罪,涉案金额总计135万元,广州市公安局某区分局某派出所立案侦办;
4、杨某某涉嫌诈骗罪,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不予起诉;
5、石某某涉嫌逃避商检罪,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不予起诉;
6、广州市某有限公司涉嫌走私普通货物、物品罪,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不予起诉;
7、陈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,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不予起诉;
8、宋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涉嫌罪,判8年;
9、大量案件嫌疑人于公安侦查阶段成功取保候审;
10、代理被告易某某,原告提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赔偿65万,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;
11、代理被告四川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,原告主张331万工程款及利息,法院判决仅支持本金及利息26万余元;
12、代理原告杨某民间借贷合同纠纷,被告答辩系合作投资纠纷,法院判决全额退回240万及利息。

社会职务

1、广州市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员
2、白云区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员

主要荣誉奖项

1、公安在职期间因工作表现优异荣获“三等功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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